【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秘書室聘用副研究員外補職缺公告,至112年6月26日止

官職等
職系
職稱副研究員
名額1性別不拘工作地新北市新莊區
上網期間自112年6月2日~112年6月26日
資格條件(一)學經歷(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內外研究院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並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研究工作一年以上著有成績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二年以上者。
2.國內外大學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研究工作二年以上著有成績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四年以上者。
3.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工作經驗或訓練者。
(二)具法律、政治或公共行政背景、訴訟實務或熟悉特種基金法務等相關經驗尤佳。
工作項目(一)政黨等政治檔案之通報、調查、審定及特種基金管理等相關業務之法制作業及法律諮詢。
(二)政治檔案及特種基金管理等國內外法規資料蒐整及研析。
(三)政治檔案及特種基金管理等之訴願、訴訟法律諮詢與爭議事項之處理。
(四)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1. 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北棟9樓(行政院新莊聯合辦公大樓)
2. 預定114年下半年調整至國家檔案館館址(新北市林口區文化一路與仁愛一路)
聯絡方式(一)本職缺月薪以聘用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俸點支給報酬標準表支給:
1.碩士:以376薪點起支(新臺幣48,767元)。
2.學士:以328薪點起支(新臺幣42,541元)。
(二)聘用期間為自簽約日起至112年12 月31 日。(簽約為一年一聘,經考核合格者得續聘)
(三)意者請於112年6月26日以前(郵戳為憑),檢送本局履歷表(含照片、日夜間聯絡電話)、最高學歷證明書、相關工作證明影本等佐證資料、外語能力相關檢定證明影本,以掛號郵寄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秘書室張先生收(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北棟9樓,請註明應徵秘書室聘用副研究員),逾期不予受理(連絡電話02-89953646)。除寄送紙本履歷外,另請將履歷表之電子檔以電子郵件寄送[email protected],本局履歷表格式請至本局全球資訊網網站(http://www.archives.gov.tw/)之最新消息項下或事求人徵才公告處下載。
(四)初審合格者由本局通知甄試,資格不符者,恕不另通知及退件。
(五)本職缺列候補至多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出缺單位秘書室